布局圖
註:
a)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本發展項目期數設計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
b) 賣方保留權利更改及/或以其他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代替本廣告/宣傳資料內所述本發展項目期數或其任何部分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住宅物業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等以買賣合約條款為準。
c) 有關單位的所有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以買賣合約內條款為準。賣方保留權利以其他品質相若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代替買賣合約列明之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
d) 布局圖展示的設計、布局及設施僅供參考,一切資料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期數住宅大樓間隔只適用於第1座33樓至60樓(第1座41樓公用部分與其他樓層有輕微差異,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第2及3座41樓至60樓(住宅物業由5樓開始,第1座不設13樓、14樓、24樓、34樓、44樓及54樓。第2及3座不設13樓、14樓、24樓、34樓、44樓、54樓及64樓。第1座32樓為庇護層,第2及3座17樓及40樓為庇護層)。圖中平面圖所顯示之金屬工作台只設於第1座37樓、41樓、46樓、50樓、55樓及59樓、第2及3座42樓、47樓、51樓、56樓及60樓。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e) 布局圖上所示之顏色及所有室內及戶外之裝置、裝修物料、設備、間隔、裝飾、設計、植物、園景、擺設及設施僅供參考,並不一定會在發展項目期數或其附近出現,賣方保留不時更改或修改之權利,並以入伙時所提供為準。此布局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發展項目期數邊界外之街道、建築物及環境等在圖中經簡化處理,並不反映其實際狀況(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f) 實用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8條計算得出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g) 單位布局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h) 公眾休憩用地須開放予公眾使用,Serene Garden屬批地文件特別條款第52(a)(iii)條定義的鄰舍休憩用地,須開放予日出康城各期數的居民及佔用人和其真正訪客與來賓作康樂用途使用。圖中有關本發展項目期數外部分公眾休憩用地的資料,擷取自本發展項目期數於2019年2月20日、2019年7月15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26日及2021年4月16日批准之建築圖則。圖中有關本發展項目期數內公眾休憩用地的資料,擷取自本發展項目期數於2019年2月20日、2019年7月15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26日及2021年4月16日批准之建築圖則及於2020年12月15日批准之日出康城發展項目地盤H園景設計總圖。圖中有關本發展項目期數其他部分的資料 (包括Serene Garden),擷取自本發展項目期數於2019年2月20日、2019年7月15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26日及2021年4月16日批准之建築圖則及於2020年12月15日批准之日出康城發展項目地盤H園景設計總圖。而有關之建築圖則、日出康城發展項目地盤H園景設計總圖及其他圖則可能會有所改動,一切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設施之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及主公契及副公契條款限制。有關公眾休憩用地及鄰舍休憩用地之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i) 日出公園屬批地文件特別條款第52(a)(iii)條定義的鄰舍休憩用地,須開放予日出康城各期數的居民及佔用人和其真正訪客與來賓作康樂用途使用。有關鄰舍休憩用地之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保留更改相關公園名稱、區域劃分、設施及其設施落實或啟用日期之權利。設施之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及主公契及副公契條款限制。賣方對其並不作出亦不得被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